
日常生活中,親戚朋友借車是很常見的事情,如果因為借車而發(fā)生的交通事故,車主和借車使用人應承擔什么責任?
【案例】
張三把車借給魏四。魏四酒后駕車和另外一輛車相撞,致使另一輛車的車主受傷,車輛受損。受害人將魏四、張三及其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。最近,西峽縣人民法院判決魏四賠償受害人,車主張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。
借車給朋友如果出事故,4種情況車主承擔法律責任:
1、借給飲酒人的,車主要擔責
明知借車者飲酒、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,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駕駛機動車的,還將車出借。車主就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2、出借故障車,車主要擔責
如果車主知道或應當知道機動車存在缺陷,且缺陷是造成事故發(fā)生的原因之一的,車主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3、借給無駕照者,車主要擔責
將車借給沒有駕照的人,出事故后,車主也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4、其它應當認定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過錯的。
車主或者管理人存在過錯,發(fā)生事故,也應承擔相應責任。
小編提醒
汽車和其他物品不同,其涉及到復雜的法律和利益問題。借車的人,如果出了重大交通事故,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和財產損失,他又根本沒有能力償付,車主你就得承擔連帶責任。